|
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海陵区属国有平台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册资本30亿元,信用等级AA。集团主要承担新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产业投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职能。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集团工作人员3名、子公司工作人员8名。有关报考专业要求参照《海陵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 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须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事业心、责任心、执行力强;愿意长期从事国企岗位工作,服从分配;5.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 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8:30至2020年11月8日下午5:3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taizhouhaineng@163.com(只接受邮箱报名)。3. 报名材料:《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个人信用报告》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电子版。4. 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予退回。(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出题,组织开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地点为海能集团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相同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履行相应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由本人自行处理。招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海陵区国资办核定的集团公司绩效薪酬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招聘明确的各个环节,考生须自备口罩,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2. 本简章由泰州海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6970111,15195282039;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龙园路2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