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海陵泰聚才”“乐居城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时需佩戴好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并配合体温测量,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人(现金)。
4、《泰州市第二塑料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文末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提取码1234,下载附件,正反打印)。
5、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或当地人武部门开具的退伍证明。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蒲田路1号)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本次考试由海陵区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岗位履职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测试等。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考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分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3、面试费100元/人(现金),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将会在“海陵泰聚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由泰州市第二塑料厂与其签订为期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试用期间因个人主动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补充招聘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与泰州市第二塑料厂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