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邮箱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2020年12月8日08:30-12月14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8日08:30-12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8日-12月16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区卫健委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2月8日08:30-12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资料后,以收到邮件自动回复“报名材料已提交”,视为报名材料提交成功。提交成功24小时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的邮件。收到区卫健委发送的“您已通过资格初审”的邮件,报名方为有效。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区卫健委报名邮箱:hlqwjwdb@163.com,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邮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区卫健委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体检前资格审查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对报名材料的提交有疑问,可向区卫健委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相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①《2020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④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和档案存放证明;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相关材料。
其中:①为单独的word版文件;②-⑥材料须扫描原件形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
(3)区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健委提出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2月16日14∶00-17∶30。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8:30-12:00,14: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区卫健委三楼党建工作科(泰州市海陵区税西街18号)现场领取考试通知书 (请考生妥善保存,考试、资格审查与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考生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