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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 关乎14亿人民生存问题 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近期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和 《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在切实保障农民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 要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自然资源部先后通报了 近期发生的75个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赵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7月,赵某违法占用阜南县洪河桥镇永久基本农田0.23亩建设住房(地基)。8月,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黄某违法占地建设住房案。2020年9月,黄某违法占用南安市水头镇星辉村永久基本农田0.22亩建设住房。目前,镇政府对该住房进行了拆除。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武某违法占地建设仓库案。2020年8月,武某违法占用沂水县沂城街道南场村耕地2.7亩建设仓库。同月,沂水县相关执法力量对该仓库进行了拆除,并复耕到位。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邵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2020年10月,邵某违法占用海湾乡白龙村20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同月,当事人自行拆除了房屋。目前,该地块已复耕。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润潼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工程项目部案。2020年7月,润潼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临潼区行者街道马坊村4.75亩耕地建设工程项目部。目前,工程项目部已拆除并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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