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环境,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泰州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7号)精神,决定选任我市第一批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
(一)全面了解并宣传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等;
(二)对靖江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三)收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反映;
(四)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排,参加行风评议、明查暗访、执法监督、巡查等有关活动和工作;
(五)承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安全生产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中国公民;
(二)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在行业领域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具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者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四)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自荐报名参加选任,可网络报名也可邮寄报名。电子材料发至1606685712@qq.com,邮件名称为:靖江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姓名;邮寄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17楼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督管理科收,邮编:214500。 (2)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靖江市应急管理局)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3.报名材料 (1)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者需填写《靖江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申请表》(可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靖江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并确定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人选。
拟任人选名单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靖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靖江市应急管理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
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来源:靖江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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