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驾驶电动车闯红灯 一个酒后驾驶机动车
两辆车撞在了一起!
责任到底怎么划分? 12月19日凌晨1点左右,医药高新区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小轿车在海陵南路黄河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电动车驾驶人朱某已被送往医院。在询问机动车驾驶人陈某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有酒味,于是立即带其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7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查看监控,民警发现朱某驾驶电动车经过路口时闯红灯。事故导致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幸运的是,朱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因陈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认定酒驾的陈某和闯红灯的朱某对本起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同时,民警对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出行,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要注意观察路面车辆动态,要真正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而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车出行,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切勿闯红灯,同时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因为在关键时候安全头盔真的能保命。
还是那句话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