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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法律核发的有效证件,受法律保护,严禁伪造、变造。然而就有那么一些人耍小聪明,企图在驾驶证上动手脚,但最终难逃蜀黍的慧眼。 1月17日9时,泰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接到平台提示:一辆车牌为苏MF****小型汽车存在交通违法。通过数据分析,民警在宣堡服务区成功将该车拦截。在对驾驶人证件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陈某所持驾驶证存在异常,有伪造嫌疑。在民警的追问下,陈某承认自己使用的是伪造驾驶证。
据陈某交代,自己在2020年因二次酒驾被吊销驾驶证。后来,他花了200元买了本假证,妄图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
陈某因无证驾驶及使用伪造的驾驶证 两项违法行为将被拘留、罚款。 目前, 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使用假证必将有被揭穿的一天, 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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