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泰兴市就有一辆轿车
与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相撞
责任在谁呢?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月13日晚,一辆救护车在执行救援任务时闯红灯,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据民警介绍,救护车属于特种执勤车辆,在路上行驶的时候拥有道路优先权,在执行任务的途中,可以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但这一切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如果救护车因为违法造成交通事故的,那么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救护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相撞车辆负次要责任。
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
驾驶人应当如何礼让?
1.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
① 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
② 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者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则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2.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
① 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时,不得左右变道,应当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
② 各车道车辆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③ 同一路段仅有一条车道的,前车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当及时靠边停车让行。
④ 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
3.在路口遇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与特种车辆同车道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靠右侧停下,让特种车辆先行。
4.同方向后车不得加速并行、穿插、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