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靖江某大型商场 被多位网友在论坛吐槽 然而没过多久 又有人到微靖江论坛发帖 这次是商场的某位租户
该网友所发的图片 是与商场工作人员的聊天截图
可以看到这位网友所描述的问题 他租了商场的商铺 但是因为疫情 一段时间没有营业 他表示房东已经愿意减免租金了 但是商场作为商铺托管方 要收取他一定的费用 他需要对此事有一个官方解释
此外还有问题 在他与商场没有谈妥问题的情况下 商场工作人员以未交房租为由 停止给他充电费
因为这个事情 评论区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也有一些人这样评论
(图为网友评论中提供的诉求) 另外一些网友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针对这个问题 小微特地去查询了相关资料 如果商场不是租户的供电主体 商场是不能以不交租为由 损害租户的用电权益
如果商场或者租户 觉得自身权益收到损害 或者对方有合同违约行为 可以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先协商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小微看来 这个矛盾已经出现多时了 为何此事到现在还没有解决? 有关部门是否能够提供帮助? 不管是选出代表人也好 或者成立临时委员会等等 更或者是拿起法律武器 我相信这个问题一定可以解决
商场、业主、租户本该 齐头并进 朝好的方向发展 如果继续照目前情形下去 恐怕对谁都不好! 各位靖江乡亲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欢迎点亮“在看”和留言!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靖江」,搜索「WeiJJ_com」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