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生活息息相关 保障了公众的美好幸福生活 提升着我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是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的开局之年,新版《条例》在提高行业“门槛”的同时,着重加强风险管理理念,突出责任治理和社会共治,严格全程治理,加大处罚力度,为公众用妆安全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凡持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或者已办理普通化妆品备案的企业,应当按照新版《条例》关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要求,依法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 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在新版《条例》配套的注册、备案相关规定发布实施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按照现行注册备案有关规定提交注册和备案资料。 2021年1月1日以后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旧版《条例》规定的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再按照特殊化妆品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相关产品的注册申请。 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香皂,按照新版《条例》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并取得注册证。 在《条例》配套的牙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发布实施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对牙膏实施监督管理。 在新版《条例》配套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发布实施之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暂不需要公布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和标签管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化妆品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以前的,适用旧版《条例》,但依据新版《条例》认为不违法或者应当作出较轻处罚的,适用新版《条例》。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的,适用新版《条例》。
为加强对新版《条例》的宣传贯彻,增强从业者法制意识,夯实监管责任,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开展新版《条例》普法宣传,面向监管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普及新版《条例》。 [wxv=56.25]MzI3MjA3MDgzMQ==||2650045169||wxv_1680359482561773570[/wxv]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着眼化妆品市场行业现状,以新版《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为契机,就《条例》实施后企业经营情况、从业者知晓度开展调研,营造“安全用妆”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王 冰 执行编辑:郑硕文 后期制作:陈凌芸 主 编:周 立 信息来源: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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