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经营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提到,督促落实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药品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理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而采取的必要措施,需要去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等药品时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帮助家人购买相关药品时请同时携带好购买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证件,在购药过程中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如有体温有异常的,要佩戴好口罩尽快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责任编辑:殷建春 后期制作:郑硕文 主 编:周 立 信息来源: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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