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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反不正竞争法》严厉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从我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来看,仍有不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保密措施不及时,造成商业秘密侵权和纠纷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经营者们请注意!!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市市场监管局给你们“支招” 只有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能构成商业秘密,所以经营者自我加密防护是首要措施。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制度》《企业商业秘密审定流程》,签署《保护商业秘密员工协议》等协议,做好《涉密事项登记台账》《涉密人员登记台账》《涉密资料使用台账》等台账,明确商业秘密范围、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框架。 一旦企业商业秘密被窃取或被侵犯,企业要由专业的法务团队或人员,确定泄密的范围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对泄密事实及时保全证据,对商业损失及时评估,对现有业务流程及时进行优化调整,防止泄密范围和影响进一步扩大。
目前,商业秘密被侵犯、有明确的侵权人后,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多途径维权。 可以向侵权人实际经营地和住所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向有管辖权的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犯商业秘密诉讼,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 当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超过50万元或侵权人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的,可以向公安经济侦查部门报案,要求刑事立案、追究侵权人刑事责任。 2021年,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是泰州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各市区重点高新企业发放《商业秘密宣传手册》、《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选编》300多本。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维权联系点建设为契机,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努力开展行政指导,在全市形成“企业自我保护、部门有效引导、社会积极支持”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格局。 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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