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交警支队姜堰大队 逮了一个无证驾驶的“醉猫”! 那么重点来了! 这个“醉猫”是通过什么渠道被发现的? 你好,华东五金城里面,驾驶员酒驾发生事故,但双方在私了,竟然说等天亮了再报警,请交警赶快过来! 5月13日23时许,姜堰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华东五金城五金路发生一起轿车与大货车刮蹭事故,小轿车车头受损严重,驾驶轿车的小伙满身酒气,正与大货车驾驶员协商私下解决。接到出警指令后,姜堰大队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 交警与小轿车驾驶员张某交谈时, 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 后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 为119.2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经查, 张某当晚和朋友聚会喝了几杯酒, 酒后觉得自己虽未考取驾照 但驾驶技术够硬, 就自己驾车回宿舍了。 没想到半路出了事故, 想与对方驾驶员私了时, 被路人发现报了警。 目前,此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泰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知法犯法,罔顾法律,不思悔改,等着你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你的家庭、工作都有可能因此受影响, 酒后禁驾的思想,应该深深扎根在每一个人脑中,不仅要自己做到饮酒后不开车,更应督促他人不能酒后开车!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泰州交警」,搜索「tzjjzd」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