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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品质泰州”建设十件大事之八: 泰州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020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命名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泰州榜上有名。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污染防治攻坚的有力抓手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城市的规划建设、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等各项工作,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全面见效”向纵深发展,牵头制定《河长制建设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为泰州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奠定了扎实基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力冲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 集中力量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交办的信访问题销号389件,占总数的91.3%;排查出全市821家“散乱污”企业并进行专项整治;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19件,处罚金额1.1亿元。
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污染防治攻坚的有力抓手—— 2019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5.3%,改善情况全省最佳,实现了PM2.5降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降尘量“三达标”。 全市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1.7%,超过省下目标8.4个百分点;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为全省唯一。 对1298个地块基础信息进行采集,信息采集阶段质控一次通过率超过90%。全市共排查固体废物重点环境隐患问题点位252处,已核实销号233处,占92.5%。危废焚烧和填埋处置能力分别优化提升至8.8万吨/年和4万吨/年,基本满足全市危废处置需求。
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 严格落实《泰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划定58.4%的陆域面积为限制开发区域,划定近三分之一的长江岸线作为“不开发区”。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提高环保、水耗、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持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低碳试点园区建设,全部国家级开发区和60%的省级开发区列入循环化改造范畴,创成5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泰兴市被列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我市牵头制定发布的《河长制建设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已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全省第一部河长制地方法规《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也已通过立项,将于2021年正式颁布。相关标准的制定发布为泰州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奠定了扎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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