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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兴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部分辖区路段实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1、S231禁停(107KM+200M—107KM+800M);2、S231禁停(108KM+50M—109KM)。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兴化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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