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名称:文林南路东、兴安路北侧房屋征收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文林南路东、兴安路北侧房屋征收,约0.4万平方米。
三、拟聘资格条件:拟聘1家中介机构参与以上房屋(土地)征收跟踪审计。要求报名单位具有良好信誉,房地产估价师具有较高的素质,熟练掌握兴化市房屋(土地)征收相关政策。
四、工作时间:根据地块入户调查进场时间,同步实施跟踪审计。我中心将据此考核受托单位业绩。
五、聘请费用结算标准:我中心按照《兴化市房屋、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及经费结算办法》(兴政发〔2016〕161号)文件规定结算跟踪审计费用。
六、此次聘请外部人员所在的机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机构应在《兴化市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房屋征收跟踪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备选库》中;
2、三级及以上评估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中签单位外聘人员必须服从审计组的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廉政纪律;
4、报名参与本项目实施的驻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1人;其他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
凡愿意参加的外部机构请于2021年3月5日11:30前报名,并于2021年3月5日14:30到我中心参加抽签(过时将视同放弃处理,2020年10月30日已中签单位不再参与抽签)。
联系人:顾磊;联系电话:0523-80259553,15952675195。监督电话:0523-83251536。
兴化市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