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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开、公平地开展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现对第三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拟命名名单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8日(3月6日、3月7日不受理来电)。二、公示期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接受对拟予命名县(市、区)的来信、来访和来电。电话:(025)86266082、86266092常州市金坛区、常州市新北区、常熟市、南通市海门区、射阳县、扬州市广陵区、扬中市、靖江市、泰兴市
祝贺我们大泰兴!
近年来,泰兴市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泰兴建设。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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