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的第5款修改为袭警罪,即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不仅对人身造成伤害,更会导致警情处置延误甚至失败,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袭警罪的确定,有效打击了妨害警情处置及危害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维系社会良好秩序,形成法治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