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束炫目的强光后,紧跟着一颗冰冷的钢珠打进身体。悄无声息间,林间休憩的鸟儿们纷纷从枝头跌落,第二天就变成了某家饭店餐桌上的美味。根据饭店的购鸟订单,两名弹弓爱好者常常趁着夜色到林中打鸟,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统计,共有3530只野生鸟类丧生在二人的弹弓之下。
罗某、周某因为都喜欢打弹弓成为了好朋友,两人常常相约到野外打弹弓玩。一次偶然的机会,罗某发现有流动摊贩售卖野鸟,一只鸟就可以卖到15元。兴化是鱼米之乡,生态环境良好,野生鸟类资源丰富,常到野外练习弹弓的罗某从中发现了商机。于是他趁着到饭店吃饭的机会,悄悄向饭店老板打听是否需要野味。得到肯定答复的罗某将想法告诉了好朋友周某,两人将弹弓指向了林间的野鸟。随后他不定时地会接到饭店的野味订单,两人则根据订单进行定向猎捕。
2018年至2019年9月20日,罗某与周某多次夜间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强光手电照射、用弹弓弹射钢珠打的方法非法捕杀斑鸠、麻雀、白头鹎等野生鸟类共3530只。由兴化市价格认定中心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野生麻雀、斑鸠等生态资源损失基准数为300元/只人民币。共计造成生态资源损失105.9万元。
究竟谁该承担生态损失责任?猎捕者担责毋庸置疑,但收购者呢?兴化市检察院查阅大量公益诉讼案例,反复进行理论研讨,并向上级院请示汇报,最终确立“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办案理念,认定饭店经营者和居间介绍帮助者等15人,在明知斑鸠、麻雀等为国家保护的野生鸟类的情况下,仍然购买或帮助、居间介绍购买,助长罗某、周某持续大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造成生态资源损失,存在主观上的过错。而且,野生动物身上寄生的病毒和细菌可能威胁人类健康,食用野生鸟类会给公共卫生带来极大隐患。为引导社会公众拒捕拒食野生动物,应当认定15名饭店经营者和居间介绍帮助者承担生态资源公益损失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28日,这起由兴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特大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猎鸟案”由如皋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首犯罗某、周某犯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一年和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 12名参与收购者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罚金不等刑罚。2名首犯和15名参与购买、居中介绍的饭店经营者及厨师被判赔生态资源损失,合计105.9万元,并责令在江苏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我们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最终也是保护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