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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妇联 共同举办 在泰州市区范围内(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组织评比单位“最美庭院”及家庭“最美庭院”、“最美阳台”。 以单位和家庭为主体,采取单位(家庭)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申报,最终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评选。单位申报:市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给市住建局,区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给各区住建局后由区住建局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报送给市住建局; 家庭申报:家庭将申报资料报送给所属社区、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初选后报送给各区住建局,区住建局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报送给市住建局。 单位“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家庭“最美阳台”参评标准 家庭“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庭院平面空间布局合理,内外整洁、无违建、无杂物,满足家庭休憩养身的需求,可体现优良家风及文化涵养; 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观赏性花草树木或盆栽盆景等,摆置得当、美观大方; 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庭院内植物管护到位、长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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