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司相关负责人:《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共6个部分、15条。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各地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各地要积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要求各地要加快完善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加强对取得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加强送气服务人员、车辆的管理。
三是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要求完善用户用气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实名购气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上门检查用户安全用气情况;提升用户用气服务质量,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协助用户完成隐患排查整改,保证用气安全;强化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用气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四是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要求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推动对燃气燃烧器具、设备等进行技术优化,鼓励使用新型供气技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燃气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五是强化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