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是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先生的故乡,今年将举办江苏泰州“百梅争艳”戏曲汇,每年邀请一批“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获奖者赴泰州开展优秀剧目展演,并评选戏曲新星新秀。通过这项活动的持续举办,弘扬梅兰芳精神,传承戏曲文化,创新戏曲艺术,并把泰州打造成“梅郎故里、戏曲圣地”。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主题Logo,具体事项如下: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图案简洁明快,构思新颖,醒目大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展现泰州深厚的戏曲文化底蕴,彰显梅兰芳文化标识,体现老百姓幸福指数提升,符合江苏泰州“百梅争艳”戏曲汇活动的独特性、代表性。 2.用彩色图形设计,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显示。3.同一作者单元可提交多组不同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4.应征作品须以纸质版及电子文档方式同时提交,3月25日前,纸质版应征作品材料寄送至泰州市委宣传部;电子版作品源文件、JPG文件、江苏泰州“百梅争艳”戏曲汇主题Logo设计报名表(见附件)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tzxcbwyc@163.com(邮件注明:姓名+江苏泰州“百梅争艳”戏曲汇主题Logo应征作品)。源文件格式可为AI、PSD或CDR,展示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 3月29日前,邀请有关专家对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选用结果通过“中国泰州政府门户网站”“泰州网”等渠道公布。 1.主题Logo征集设采纳奖1个,奖金2万元;优秀奖3个,每个奖金3000元;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梅兰芳主题文创产品。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2.采用作品由专人通知创作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其一切权利(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归泰州市委宣传部所有,一次支付酬金,永久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3.采用作品作者享有首届江苏泰州“百梅争艳”戏曲汇CIS系列形象设计优先权。 提交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文化处 联系人:王肖飞 联系电话:0523—86886373 电子邮箱:tzxcbwyc@163.com 1.征稿结果公布后,泰州市委宣传部将对未入选作品自行封存处理,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备份。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泰慢之旅」,搜索「TZWLJT」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