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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第三、第四巡察组将于4月1日至5月19日对华港镇及所辖溪东村、桑湾村、下溪村、里华村、李家庄村、徐家垛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港口村、溪西村、刘庄村、许家庄村、野马村、野营村、双烈村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目标定位,担负“两个维护”政治责任。重点检查华港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整治“四风”、党组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巡察“回头看”的村:重点检查“两委”及其成员在落实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对巡察的村:重点检查被巡察村 “两委”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 1. 受理范围: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华港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13个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 反映渠道:巡察期间,区委第三、第四巡察组分别设信访举报电话、联系信箱、电子邮箱、专门邮政信箱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联系信箱设置点为华港镇政府公示栏。每周三下午2:30—5:30接待来访,接访地点为华港镇纪委接访室。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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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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