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燃气器具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2. 燃气器具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是否具有3C强制认证标识;
3. 燃气导管结构是否合格,有无导致燃气管脱落、漏气的风险;
4. 燃气具连接用橡胶和塑料软管是否按规定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制造商名称或缩写、产品标准号、制造季度和年份、使用期限等内容;
5. 瓶装液化气调压器(俗称:减压阀或调压阀)的产品标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带有可调节功能、是否有过流切断安全装置。
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器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