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布“全省国有A级景区门票减免措施”,将从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止(共计100天)对与我省签订文旅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客源互送的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居民实行景区门票减免优惠,具体内容如下:
全省国有A级景区 门票减免措施
为持续发挥好贵州省文化和旅游的资源优势,打造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增加客源流量,通过优惠政策撬动我省旅游市场全面复苏,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国有A级景区(不包括温泉景区、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和特许经营性景区)实施以下减免措施:
实施时间 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止(共计100天)。
优惠对象 与贵州省签订文旅战略合作协议、实现客源互送的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居民。
优惠内容 在严格实施“限量、预约、错峰”制度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贵州省内开放的国有A级景区(不包括温泉景区、景区内特许经营性项目和特许经营性景区)实施头道门票免费。
优惠凭证 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居民以本人身份证作为身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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