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提到手 心里美滋滋 想立刻开着车上路兜风
但蜀黍给您提个醒!
5月11日7时50分,高港大队民警在金港路港城路口执勤时,发现吴某驾驶的白色小轿车未悬挂正式号牌,车内也未见临时号牌,遂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时,吴某称临时号牌还在有效期内,之前不清楚临时号牌如何正确悬挂便随手放在车里,幸好今天民警及时提醒。吴某表示会按规定正确悬挂临时号牌,还向民警提供了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众所周知,车辆正式号牌和车辆行驶证是同时核发。吴某已有车辆行驶证,那正式号牌一定也已核发! 随后民警还发现,吴某行驶证发证日期是4月28日,正式牌照应于两周前就已核发。在民警的询问下,吴某主动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两块蓝色牌照。
民警对吴某进行了教育批评,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再次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