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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路口时
一定要减速行驶 观察路口 5月17日上午6时许,官庄与沈高华扬村交界处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公交车与一辆集装箱货车发生碰撞,公交车左侧受损严重。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事故现场没有信号灯,路口北侧集装箱车车头死死顶着公共车左后侧,公交车一大块玻璃被撞碎,掉落在路面上,左前轮也被撞爆了,车身左侧从前到后蹭出了一道深深的划痕,集装箱车车头被撞凹陷。
交警询问得知,双方驾驶人行驶至该路口时,均未减速。公交车驾驶员告诉民警,当时他都快驶过路口了,可集装箱货车还是撞了上来,感觉对方根本就没有减速让他。集装箱货车驾驶员则说,自己没有注意到右侧的车子,看到后紧急刹车也没用了。
随后,民警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公交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那么问题来了,事发时,公交车处于货车的右侧,为什么还要负主责呢?原来,公交车的来向路口有个明显的“让”行标志,这就是说,在没有信号灯管理的十字路口,有两套基本的让行原则——右侧让行原则和支路让行原则。所谓“右侧让行原则”,是驾驶员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管理的路口时,要保证自己右边方向驶来的车辆先行,例如南向北方向行驶车辆,要让东向西方向行驶的车辆先行。而 “支路让行原则”,则适用于一条主干道和一条支小道路交汇的情况下,支路上的车辆必须保证主干道车辆先行。
交警在此提示,在进入路口时务必遵章守纪,减速慢行,仔细观察,再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多观察、多礼让,文明行驶才能保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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