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天气越来越热 因各种原因 被“请”进派出所的醉汉也开始变多 前两天 一名醉汉借着酒劲 竟然跑到了一在建高层住宅的18楼 拨打报警电话 扬言要跳楼
经澄靖园区派出所民警了解 报警人李某是该工地的一名工人 当天 李某与老板吴某产生了矛盾 晚饭时 李某和工友喝了点酒 借着酒劲跑上18楼 并站到了脚手架上 李某本想打电话吓唬吴某和工头 没想到两人都不接电话 见无人理睬自己 李某“任性”地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和消防员到场后 对李某进行了劝说 然而 情绪激动的李某不但不听劝 还要求吴某支付其十余万元作为“下楼费” 见吴某到场后 李某又抬高了价格 并在拿到钱后仍旧不肯下楼 最终 经过3个多小时的劝说 迷迷糊糊的李某被劝了下来
酒醒后 李某告诉民警 自己已记不大清在楼顶上说的话和做的事 之所以做出要跳楼的举动 并不是真的想要钱 纯粹是喝多了头脑发热 想吓唬一下吴某 让吴某难堪 以此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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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跳楼秀”行为极端鲁莽,不应成为一些人发泄私愤、吸引公众关注、图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这种做法不仅对其本人自身生命安全和家人不负责任,而且严重干扰公众正常生活,扰乱公共秩序,也会极大浪费社会公共资源,让有关救援处置部门不堪重负。奉劝这些鲁莽之人,不要因为自身的冲动,采取威逼跳楼等危险方式去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甚至酿成惨剧的发生。 部分来源:智慧靖江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靖江」,搜索「WeiJJ_com」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