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纪委监委根据群众举报,严肃督办查处了东海县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东海县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牛飞等5名局领导在已领取车改补贴、交通费的情况下,以水利工程项目租车为幌子,由下属单位出钱购买别克商务等车辆,为每人配备一辆专车,长期公车私用,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东海县水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3人、核编公车2辆,实际使用6辆,超编车辆均由其下属单位出钱购买,以工程项目名义租用,供局领导班子成员使用,并固定安排5名事业编制人员为驾驶员,车辆油费、租金及驾驶员工资等均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为了坐新车、坐好车,2020年上半年,局党委委员张建国要求下属企业自来水公司为其更换一辆新帕萨特,副局长焦正喜随后安排下属单位水政监察大队等为3名副局长各换一辆新SUV;在办理旧车报废更新手续时弄虚作假,故意将必须搭载专业设备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谎报为“业务用车”,以购买舒适车型供领导使用,甚至用车改时已被取消编制的车辆申请更新。县纪委监委初核了解相关情况时,东海县水务局出具虚假说明,且不收敛、不知止,继续违规配车用车。
2021年5月,省纪委监委会同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现场督办后,东海县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牛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副局长李春兆、焦正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局长赵伟、党委委员张建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东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庞桂丽因公车管理审批不严、监管不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分管水务局的副县长章荣刚、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超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分别被诫勉谈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周朋因日常监督不力、核查线索不认真负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暴露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心存侥幸、贪图享受,不仅没有以身作则,反而带头违反制度规定;有的公车管理部门监管流于形式,怠政卸责、只批不审,对违反车改政策的行为失察失管,当“老好人”;有的党组织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浮在面上,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该制止的行为没有坚决制止,管党治党责任虚化弱化,问题值得警醒,教训十分深刻。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这起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检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主动查纠各类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止车轮上的歪风变异反弹。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自警自省,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牢记公车姓“公”不姓“私”,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带头遵守公车管理各项规定,又动真碰硬抓好制度执行。各级公车管理部门要对照车辆核定编制摸清实际配车用车情况,紧盯车辆管理使用、更新购置等关键环节,严格审批、强化监管,细化完善车改后规范租车管理、商务车购置使用等具体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对违规配车用车、租车借车等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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