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
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泰(姜)地呈字[2021]第1号泰州市姜堰区202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我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罗塘街道东桥村,天目山街道城北村等0.798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罗塘街道东桥村、幸福村,天目山街道城北村等7.3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8.1186 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7986公顷;征收土地8.1186公顷。
二、同意你区补充耕地方案。本次落实补充耕地任务0.2202公顷(不涉及水田面积)。请你区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