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上8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与江平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一辆SUV正摇摇晃晃往路口驶来,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下,随后,一名男性驾驶员从该车驾驶室内下了车。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时,男子一直低着头,不敢与执勤民警对视,并坦言自己尚未达到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姓纪,今年才17岁,安徽利辛人。
纪某说,因为喜欢汽车,之前便自学了一点驾车技术,虽然有点会开,但一直未能取得驾驶证。6月14日晚上,他在亲戚任某(男,21岁,安徽利辛人)家聚会,散席后看到任某的SUV后,便萌生了想要开车出去兜兜风的念头。虽然知道纪某暂时未取得驾照,但因碍于“亲戚情面”,任某还是豪爽地将车借给了纪某。
听完纪某的解释,民警不禁为两人的“包身大胆”捏了一把冷汗。6月15日,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对纪某、任某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由于无证驾驶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无证驾驶。 同时,明知他人没有驾驶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和驾车人一起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