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8时35分左右(行车记录仪时间有误),江某驾驶小型轿车沿328国道由西往东行驶至镇区建行路口时,与沿中心街由北往南行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朱某受伤。
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事发时的惊险一幕。画面显示:事发时,江某驾驶着自己的轿车由西往东前行。车子行驶到路口100多米时,前方绿灯已经开始闪烁,江某驾车迅速通过。但是就在那一瞬间,朱某从左侧骑着电动车闯着红灯冲了出来,与江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由于轿车当时的速度较快,朱某撞上前挡风玻璃后被重重抛了出去。 [wxv=56.25]MjM5NTU0OTQ1Mg==||2652333245||wxv_1926536869530370049[/wxv]好在事发当时电动车主朱某是戴着头盔的,保住了性命。闯红灯,这是致命的错误,更是车祸发生的直接原因!
那么汽车车主江某是不是就没有一点错了呢?从曝光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可以看到,江某的车速也并不慢。交警表示:江某在绿灯闪烁时,没有注意观察周边的交通环境,直接选择了快速通过的行为不值得提倡。一般情况下,在这样的路口要减速和仔细观察,特别要防止“鬼探头”的情况,防备突然违规从两边出现的车辆或行人。
此外,江某汽车仪表板上放置的两张 ,“车行万里路、人车永平安” 红色“护身符”,折射在前挡风玻璃上严重影响了视线,也是不可取的。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提醒 to机动车车主: 车辆行经路口前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口两侧的情况,不要将注意力只集中在信号灯上,更不要“一脚油门”抢时间通行! to非机动车主: 红灯停,绿灯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通过路口和横穿道路时,切记按照信号灯通行。如若违反,轻则受罚,重则受伤,甚至失去生命。因此行经路口一定要减速、注意观察,谨慎对待每次出行。牢记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小编提醒: 漠视交规, 吃亏的永远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