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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的工作部署,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6月28日、6月29日,苏陈镇经济发展局联合镇综合执法局、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全镇部分餐饮经营场所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组先后赴苏陈集镇,欧亚商圈两处开展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指导瓶装煤气多发、易发隐患风险点。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经营场所,餐饮燃气泄露安全保护及切断装置未安装,通风设置不过关,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检查人员对部分检查不合格的餐饮经营场所,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同时,现场发放海陵区商务局印制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要求餐饮场所做好包括通风条件改造、防火设备规范化整治、厨房与用餐区的分离等多项涉及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镇经济发展局将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村(社区)对部分餐饮场所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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