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医药高新区部分路段 实施严管措施及新增违停电子抓拍的通告
为构建更加安全有序、畅通高效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对医药高新区部分路段实施严管措施及新增违停电子抓拍设备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1年7月10日起对永定路(海陵路一鼓楼路段双向)、海陵路(永兴路一洪泽湖路段双向)和鼓楼路(永兴路一洪泽湖路段双向)进行严管,在以上路段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特此通告!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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