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销售欺诈 特斯拉一家销售公司 被车主告上法庭 近日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了!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车主状告特斯拉涉嫌销售欺诈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拉温州公司)退还车主购车款778200元,并赔偿车主经济损失778200元,即“退一赔一”。
2019年,浙江丽水市民李某龙向特斯拉温州公司订购一辆Model X特斯拉汽车,车辆价款为778200元。同年6月,李某龙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时,因驱动电机型号证书不一致遭到退办。
之后,双方就案涉车辆退车或更换进行多次协商,特斯拉温州公司提出需先将车辆和相关车辆材料交还。李某龙则要求,如果选择退车,应先将购车款退还;如选择换车,在收新车的同时将车辆及相关材料退还,并要求相应赔偿。
双方坚持己见,最终未达成退车或换车的协议。花了70多万元购买的新车一直停在车库不能使用,李某龙因此将特斯拉温州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退一赔三”。
在一审中,法院作出判决,特斯拉温州公司需退还李某龙购车款778200元,并赔偿他的经济损失180000元、保险费16275.06元。
一审之后,双方均进行了上诉。二审中,法院认为,特斯拉温州公司未在第一时间如实告知李某龙案涉车辆单证信息不一致存在不能上牌使用的严重问题,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应当对因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审期间,法院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多次进行调解工作,李某龙最终同意最低降低到退一赔一,但特斯拉温州公司未能同意该调解方案,致使二审调解无果。
最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特斯拉温州公司需退还李某龙购车款778200元,赔偿李某龙经济损失778200元及保险费16275.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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