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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来临,游泳场所迎来开放高峰。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游泳场所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6月下旬,泰州市体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用各市(区)普遍检查、市体育局抽查以及配合省体育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各场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是否齐全、专业技术人员(救生员)持证上岗,安全警示标识、规章制度公示上墙等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游泳场所存在营业期间救生员上岗人数低于规定数量、急救药品配备不足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于灯光照度不够、地面摩擦系数不够等现场难以立即整改的问题,检查组给出具体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完毕。同时督促场所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游泳池开放期间做好安全防护,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各场所从业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参加年审注册,确保救生员业务技能处于良好状态。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的同时还对游泳池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加强了《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强化依法依规经营意识。 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全市高危经营场所(游泳馆)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下一步,泰州市体育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保持对游泳项目高压监管态势,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游泳健身环境,切实保障我市夏季游泳市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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