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朋友们:
为有效防控新冠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拟对从南京、扬州等中高风险地区来我镇未主动登记报备且未被掌握情况的人员线索进行有奖举报,线索经镇防疫领导小组核实后,由镇按每条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拟对不配合实施居家健康管理的人员线索进行有奖举报,线索经镇防疫领导小组核实后,由镇按每条给予举报人50元的奖励,具体公告如下:
1. 采取电话方式进行,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举报人,不重复给予奖励。
2.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信息,并保留相应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3. 镇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提供联系方式的,视为放弃奖励。
4. 举报电话:0523-86266802 (24小时)
0523-86461848(8:30-18:00 )
本公告由泰州市九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泰州市九龙镇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