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41|回复: 0

行政拘留!泰兴微信群一男子竟敢散布疫情谣言!!!

[复制链接]

2337

主题

2338

帖子

2798

积分

发表于 江苏泰州

Rank: 6Rank: 6

积分
2798

当前
我市各界纷纷投入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行动中
然而
竟有人散布不实信息
引起市民恐慌

101531kftztngsvztgbta8.gif

8月3日晚
姚王派出所接市民举报
在一370多人的微信群里
有人散布信息称
“泰兴中南世纪城确诊一例新冠”
101531gufo2vx7s5ytxjj5.jpeg

该消息引起了一些人的恐慌
并在其他微信群中转发

101531q36twivowj4svtw2.jpeg

当日晚8时许
发布信息的李某文(男,28岁,安徽人)
在家中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

101531on3ku3qnsiz66b6n.jpeg

李某文交代
8月2日
他为吸引关注,制造话题
在其居住的小区业主群里
编造、散布“新冠”疫情的谣言
后经他人提醒
李某文在群里发布所谓的“澄清”信息

101532gdrv44r9r4st559v.jpeg

鉴于李某文散布的谣言影响有限
事后能主动纠错
泰兴警方依法对其作出
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散布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101532vl1f9fltclolzl9k.jpeg

散布虚假涉疫信息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之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常时期
希望广大市民
保持冷静
不信谣、不传谣
团结一心
共同抗疫
来源:智慧泰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