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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海陵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现公布海陵区近日价格违法案件。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不得哄抬物价,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8月5日,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迎面香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李某平所售预包装食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8月5日,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吃多多百货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潘某新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8月5日,海陵区市场监管局对海陵区永琼蔬菜店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者王某琼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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