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12时35分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
以《特别的乘客》为题专题报道
泰州泰兴警方破获的
一起无证醉驾肇事逃逸案
2020年10月4日20时59分,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黄桥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城黄路定慧路路口,一辆出租车与货车相撞。民警到场发现,两车车损不大且未有人伤亡,可是出租车上并没有人。
现场看似是一起简单的两车碰擦事故,但货车驾驶员王先生却告诉民警,出租车驾驶员已经跑了,并且喝了酒,对方不仅吓唬自己还动了手。
随后,出租车车主申女士匆匆赶来。她对民警说,自己从泰兴搭载了一名醉酒男乘客上了车,后来那名男乘客不停地对她谩骂和拉扯。因为实在无法忍受,在经过一个路口之后,申女士不得不靠边停车,并赶紧逃跑。
民警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发现醉酒男乘客下车一会儿,便返回坐到了驾驶座,自己开起了出租车,最终与货车相撞。
没过多久,另一路民警又接到110指令,前往附近处理一起电动三轮车与面包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双方驾驶员都在场,他们拉住一个人并指认,就是因为这个醉酒男子发酒疯,无故地骚扰过往车辆,甚至还说要打人,才导致他们发生了事故。
民警由此认为这是一起治安案件,于是通知该局黄桥分局民警到场处置。当时,醉酒男子把自己的衣服乱脱乱扔,还把轿车砸了一个坑。该男子既不说自己的名字,也不配合民警的调查。
为了不影响公共秩序,民警将其制伏,并将传唤至黄桥分局约束醒酒。由于醉酒男子拒不配合呼气酒精检测,民警便对其进行抽血采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9.1mg/100ml。
与此同时,在出租车肇事的那起事故中,民警经过对出租车的仔细检查,在车座下面发现了一个带有身份证的钱包。经过申女士辨认,正是那位醉酒男乘客落在车里的,身份信息显示醉酒男子叫于某。民警再把照片与第二起报警中的醉酒男子一比对,显示是同一个人,至此真相大白。
经查明,事发当天,犯罪嫌疑人于某饮酒后,从泰兴城区乘坐出租车去黄桥。车辆行驶至河失时误以为到了黄桥,便与驾驶员申女士发生了争执,随后对申女士进行拉扯、谩骂和殴打。
申某某因不堪其扰,遂停车高呼“救命”并乘隙逃离报警。于某亦下车追赶申女士,但未能得逞。后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于某,返回坐到出租车驾驶座,随意发动车辆,失控撞到了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事故发生后,于某下车逃跑至附近不远处,拦截过往车辆和行人,导致第二起事故的发生。
最终,犯罪嫌疑人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其也因无证驾驶营运车辆、交通肇事逃逸、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