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泰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各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申报、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泰州市公安局等19个单位、张阿扣等34名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积极投身于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把我市创建成“全域全国文明城市群”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泰州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