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区委、区政府决定设立“骏马奖”,对深化改革勇争先、推动发展走在前、狠抓落实行动快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褒奖。根据《姜堰区“骏马奖”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初审初选、组织投票等程序,现将首批“骏马奖”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至8月16日。如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区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1.郭建,姜堰生态环境局局长。 认定事由:始终把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作为生态环保工作的核心来抓,在2020年全区水、大气环境质量创造历史最好水平的基础上,聚焦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持续发力,今年一季度地表水、空气质量指标全省排名第5位、第6位,是泰州市唯一进入全省前10的市(区)。
2.许健,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 认定事由:围绕解决区域水污染严重、引排能力削弱、水土流失等问题,带领一班人发扬五加二、白加黑、连轴转的工作作风,快速实施老通扬运河东部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仅用5个月时间,完成建设投资6500万元,创下了我区水利建设史上最快速度。
3.双登6GWH高性能储能用锂电池项目服务组。 认定事由:双登富朗特新上6GWH扩能项目,面临众多困难,经济开发区成立专班,组织职能部门到企业集中办公,采用容缺审批、承诺制、事后补办等多种方式,全力以赴高效服务,加快项目推进速度。
4.区工信局。 认定事由: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仅用60天左右时间完成平台搭建、数据归集、企业体检、综合评价、设施集成等工作,建成全区统一的工业大数据中心,为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精准、高效、快速推进提供了重要支撑。
5.区交通局。 认定事由:聚焦盐靖高速溱潼互通长期道路拥堵、环境较差等问题,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仅用26天时间,快速实施353省道(溱湖大道至溱潼互通段)道路景观绿化和亮化照明工程,全面提升旅游窗口形象。
电话:0523-88288110 电子邮箱:tzjyxnb@163.com 通信地址:姜堰区上海路1号行政大楼1023室 邮编:225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