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虽是件小事,但若不注意防范,便存在极大风险,姜堰有一位车主就因倒车时疏忽,不慎撞到一辆电动车,造成两人受伤。
路口公共摄像头完整记录下事故全部过程,8月16日9时13分许,陈某(化名)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229省道行驶至顾高复兴桥南侧一小路右拐弯时,遇有一辆机动车倒车让行,由于路边有坡度,陈某加大油门猛地加速后退,此时刚好身后一辆电动自行车驶来,电三轮左后角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由于惯性车上两人被抛出好远,重重地摔倒在路面上,动弹不得。
民警认定当事人陈某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是导致本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