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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1004年-1083年),字彦国,洛阳人,历任将作监丞、知制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等职。《宋史》评价说:“弼性至孝,恭俭好修,与人言必尽敬,微官及布衣谒见,皆与之亢礼,气色穆然,不见喜愠。其好善嫉恶,天资聪颖。” 整饬吏治,清正廉明。北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富弼要求到距老家洛阳近一点的地方任职,朝廷就让他兼任汝州知州。一个让人称道的好宰相到汝州任职,自然受到了汝州官民的欢迎。富弼上任的第一天,官民出城十里迎接。上任后,他用三天时间就审结了各县移交的难案和州里积压近一年的积案,被百姓称为“富青天”。富弼以整顿吏治为中心,以严肃政纪、裁剪冗员、惩治贪贿、选拔贤能为手段,安定社会,发展生产,使汝州出现了政通人和的局面。 刚正简直,谨小慎微。宋英宗登基后,将其父宋仁宗遗留的器物赏赐给朝廷重臣。众臣领赏告退,宋英宗看重富弼,单独请富弼留下,想特别赏赐富弼几件器物。富弼坚决不接受额外的赏赐。宋英宗很不高兴:“这些东西不值什么钱,你没有必要推辞。”富弼恳切地说:“东西虽然很微薄,但关键是额外所赐。大臣接受额外的赏赐而不谢绝,万一将来皇上做出什么例外的事来,凭什么劝谏呢?”宋英宗自觉惭愧,不再强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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