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盗窃之后到路边小店,把现金换成微信零钱,以为这样就能掩人耳目,实际却是自欺欺人。日前,泰州姜堰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拉车门盗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顾某。
8月23日晚10点左右,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罗塘派出所接到市民夏先生报警,称其放在汽车后备箱内的上千元现金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
经了解,案发当天中午12点左右,夏先生将汽车停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由于一时疏忽没有锁车,晚上用车时才发现汽车有被翻动痕迹,仔细检查后发现放在后备箱的现金被盗,于是赶忙报警。
通过调阅案发现场周边监控,民警发现当天下午2点左右,一男子出现在夏先生汽车旁,行踪十分可疑,民警初步判定此人有作案嫌疑。随后经过连续14个小时的走访调查、分析研判,民警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并于8月24日将嫌疑人顾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顾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案发当天下午,顾某在地下车库闲逛时随手拉汽车车门,恰巧发现受害人车辆未上锁,便上车翻找,并将后备箱内的1500余元现金盗走。得手后因为害怕民警找上门,就随便找了一家小商店,将偷来的现金全部兑换成微信零钱。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顾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交代了自己今年7月中旬实施的另一起盗窃案件。
目前,顾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姜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触犯法律终会受到惩罚,切不可因为一时贪恋走上歧途。现金等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车上,离开车辆记得锁门,谨防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