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联合印发通知 从2020年1月1日起上调 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标准 确保6月底前补发到位 市区 (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标准 将由每人每月158元提高到170元 增加12元 未满60周岁的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人员 不在调增范围
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 按新标准执行 这是继我省2012年
首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后的 第9次调整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首善城南」,搜索「TZ-CNJD」即可关注,[ 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