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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这几处地块规划调整!具体位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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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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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
泰州又有地块规划调整!
这次是在高港区口岸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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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4-01、24-04、24-08、24-09、24-14局部地块图则调整》。


公示中共有5项调整,涉及公园绿地、学校、商住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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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图则24-01局部地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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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东至高港大道,南至春港路,西至王营路,北至通港路


调整内容


1、原01-03行政办公用地拆分为三块图则编号分别为01-20、01-21、01-22;其中01-20地块性质为小学用地,面积4.19公顷,容积率0.4-1.2,建筑密度上限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01-21地块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面积为5.20公顷,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上限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01-22地块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27公顷


2、原01-04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1-18,位置调整至王营路一侧,地块性质不变,为幼托用地


3、原01-02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1-19,位置向东侧调整,地块性质不变,为广场居住区及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原01-08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1-24,位置向东侧调整,地块性质不变,为广场用地,面积调整为0.40公顷。


5、原01-09公园绿地拆封为两块,图则编号分别为01-23、01-25,其中01-23地块银地性质调整为防护绿地,面积1.18公顷,绿地率不变≥75%。

6、原01-14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1-26,该地块性质不变为公园绿地,面积由0.68公顷调整为0.70公顷。

7、原01-6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1-27,该地块性质不变为防护绿地,面积由0.83公顷调整为0.95公顷。

8、地块内新增一条东西向支路,道路红线宽度15米。


控制要求:
01-18幼托用地出入口应远离交叉口,并利用东侧广场用地集散功能,疏解上下学人流;01-20中小学用地在春港路原则上不设置车行入口,可考虑礼仪性出口。

2、图则24-04局部地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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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东至高港大道,南至港城东路,西至王营路,北至春港路


调整内容


1、原04-06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4-11,该地块性质由其他商务设施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不变为1.74公顷。

3、图则24-08局部地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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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东至高港大道,南至春江路,西至王营路,北至港城东路


调整内容


1、原08-02文化设施用地和部分08-01公园绿地合并,图则编号调整为08-09,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2.35公顷,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上限55%,绿地率不限,建筑限高60米。

2、原08-01局部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8-1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为公园绿地,面积为0.26公顷,绿地率不变为≥75%

3、原08-05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8-10、08-12,地块用地性质不变防护用地,面积为0.36公顷,0.14公顷,绿地率不变为≥90%


4、图则24-09局部地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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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东至王营中沟,南至春江路,西至扬子江路,北至港城东路


调整内容
1、原09-03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9-18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调整为公园绿地,面积由1.60公顷调整为3.27公顷,绿地率为≥70%

2、原09-05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09-15,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为二类住宅面积由2.78公顷调整为2.15公顷

3、原09-10、09-12地块合并,图则编号调整为09-17,面积调整为7.36公顷。

4、原09-01、09-04、09-06地块地块图则编号分别调整为09-17、09-19、09-20,地块用地性质均不变为防护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0.50公顷、0.31公顷、0.31公顷


5、原09-09、09-11地块合并,图则编号调整为09-2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为防护绿地,面积调整为1.03公顷。


6、取消地块中部南北支路,地块东侧南北向道路红线由15米调整为25米。

控制要求:
春将路建设结合古树保护范围,合理设计道路断面形势。

5、图则24-14局部地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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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范围:东至王营中沟,南至宣堡港,西至扬子江路,北至扬子江路。


调整内容


1、原14-10地块图则编号调整为14-13,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为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不变为5.23公顷,容积率由1.5-2.5调整为1.2-1.6,建筑密度上限不变为55%,绿地不变为不限,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为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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