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化,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理应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带头人,需自觉做到: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安全文明出行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驾驶机动车系好安全带,文明驾驶。不开路怒车、霸王车,不饮酒驾驶、不随意变道,并礼让行人。 三、驾乘电动车要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要做到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醉酒驾驶等。 四、积极支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动劝导亲朋好友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引领全社会形成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氛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对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的同时,将及时抄告所在单位和市纪监部门,同时要求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与全区人民一道携手共建交通文明,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应有贡献。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港大队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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