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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召开的泰州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会上,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当前各地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海陵生态环境局随即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报告,于近日会同区效能办,对照《2021年海陵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清单》开展专项行动。海陵区委常委、副区长周海霞召集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并对海陵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近期,区委常委、副区长周海霞召集住建、城管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周海霞针对海陵区突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治理的严峻性、紧迫性,强化工作责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对前期各级交办的问题已经上报整改方案的,严格对照方案时间和要求落实;对能够迅速整改的,立行立改,原则上10月底前基本整改到位;对不能迅速整改的,须明确整改方案,排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加快落实推进;对群众反复举报的问题,特别是环境检测达标、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投诉不断的,积极协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各属地镇街、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联合执法、约谈等多手段,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督办落实、办结销号”闭环式管理模式,形成属地主体、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在落实清单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开展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问题见底、动态清零。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动态巡查督查机制,有效推动环境问题解决和风险化解,以良好的生态环境面貌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针对清单梳理出的24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面启动整改,已完成整改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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