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全程接种上述疫苗满6个月、18岁及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目前主要针对以下6类人群开展加强免疫:
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等从业人员,入境转运一线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人员,以及口岸所在地人群等高感染风险及高疾病传播风险人群;
公安、消防、应急、交通运输、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通讯(信)、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等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
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从业人员;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和娱乐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制造业、建筑业、信息/IT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学校教职工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等。
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口岸、边境、重大活动等疫情防控需要,60岁及以上等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等因素,扩大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可提供加强免疫接种服务。
现阶段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使用不同厂家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如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可使用与第一剂相同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适时扩大用于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范围。10月底前,重点开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目标人群的加强免疫;12月底前,对其他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目标人群开展加强免疫。
可前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集中接种点。具体可咨询当地疾控部门、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请携带身份证、接种凭证(苏康码中可查询)前往。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配合测温验码,完成健康问询、知情同意书签署等环节后进行接种,之后现场留观30分钟,无不适情况方可离开。